2007年7月17日星期二

〈香港人,請別再用下體思考!〉

作者:
盧傑雄 (嶺南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)
曾昭瑜 (睿哲文化學會項目總監)
劉凱豪 (科大人文學部碩士研究生)

(歡迎轉載文章)

(第一節)

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因涉及亂倫、人獸交,引來廣泛評擊,也被淫褻物品審裁處定為二級不雅,然而細膩描述人獸交的《阿普留斯變形記-金驢傳奇》是優秀的古 羅馬文學,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更以亂倫為核心觀念,因此單從題材不足評斷淫褻與否,還需考慮表現手法、動機、行文脈絡等。只是審裁處向來按案例作裁決, 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對何謂淫褻、不雅,沒清楚定義,只言不能有違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、禮儀及言行標準。由於定義空泛,只要符合第二指引︰物品或事 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(負面)效果,也大有可能被裁為淫褻不雅。推其始因,情色版藉由傳媒暴光,然而傳媒誇張焦點的報導手法,不僅無助理性討論,更使事件只 淪為立場之爭;正因輿論負面,審裁處最終作出二級裁決,反映評審欠缺客觀中立,突顯香港目前以輿論依歸的行政策略。

縱使傳媒誇大問題、製造緊張的報導手法值得爭議,然而引起事端的情色版,是否就可免責?按中大學生報的編輯申辯,情色版的內容只為給同學反思、提出對性多 元論述的可能。這方向無疑正確,然而要達此目標,就需考慮目的和手段間,是否具有效性。誠言,從生活角度出發討論性愛並無不妥,性愛本就是生活之事。何況 要嚴肅討論才具學術性,也是無聊二分,柏拉圖的對話錄《會飲篇》,就藉有趣神話討論性愛。學生報不是學術期刊,學生不是教授,對問題欠缺深入分析也是可 諒,可惜綜觀情色版內容,無論從問題設計,信箱答問,還是小說短文,都只是鋪出了問題,欠缺反思性分析,因而無法張顯有為目標。

情色版事件所以越鬧越大,正因欠缺反思,不論學生、傳媒,乃至支持或反對的學者,都犯下思考謬誤,甚至雙方彼此指責、回應時,竟犯下同一謬誤!筆者茲整理如下,旨在釐清問題,迴避互相抺黑及摱罵式討論。

一.滑坡謬誤(骨牌謬誤)

  王達威認為:「…如果繼續容讓『情色』挑起大學生們無盡的欲望,不難想像將會有更多大學生風化案,社會更多色情和暴力,後果不堪設想。」

  無獨有偶,在五月十一號,岑嘉評亦認為:「…如不及時糾正這股淫風,可能會出現學生強姦未成年少女等案件,破壞了整個社會的秩序。[…] 把邪惡的行為化裝為合理行為,這種淫風淫浪,配合市面上各種低級色情周刊,會令社會出現更多的風化淫行,更會令大學生沉淪墮落,後果將不堪設想。」

  李谷城說:「任其氾濫,則至少會傷害學生個人的健康,分散學習精力,還會辜負家長的期望,損害學的名譽。」

  他們都犯了滑坡謬誤:在沒有合理証據性況下,把一連串事件,當作有因果上的必然性;而且,一旦某事件發生了,便必然會導致最壞的結果也會發生。例如, 在討論同性戀的課題時,我們便會常常遇到滑坡謬誤。有反對者會認為,假如容許同性戀,則會使人類絕種。但真相是,除非全世界人都只是同情戀者,又拒絕接受 任何形式的生育計劃。否則,讓同性戀合法化,並不見得會使人類絕種。滑坡謬誤中,亦常常會出現一些如「不堪設想」這類字眼。但一個缺乏合理証據和論証的 「設想」,與「空想」無異。以一個不設實際的空想去嚇人,只能嚇到思考力弱的人。

  同樣的道理,假設情色版真的是不雅刊物,也不見得會令大學生沉淪墮落,更不見得後果將會不堪想。另一方面,就算學生報真的被禁,也不見得港府可借刀殺人,亦不見得傳媒將會不合理地自我審查,損害新聞及言論自由。

  學生報於號外辯護:「兩三版情色版真能危害社會穩定?未免太抬舉學生報了。」同樣地,學生報號外編輯,你們又是否意識得到,你們也未免把傳媒看低,亦把政府抬舉了?

  中大學生報編輯則認為「若今次《中大學生報》成為炮灰,港府將可輕易借刀殺人,傳媒今日所作的『泛道德輿論』,日後將要變成一把『自我閹割』的利刃」

  黃世澤說:「之後校方,以至其他反對民主思想的人,就會得寸進尺,用類似的藉口,把一個個自由派學者和學生掃出中大以外,…。」

  李怡對校譽的解釋,則較李谷城的意見合理。一間學校的聲譽,是主要來自研究水準和畢業生的表現。單單一份情色版,並不會長遠地損害校譽。

(第二節)

二. 含混、著色

  不論正反雙方,及中立者,在討論「情色版事件」時,皆犯下含混及著色字眼,這兩種謬誤。

  周惠建說:「…若要談性,亦應以嚴肅態度處理。」

  吳樹培說:「…如要探討有關題材,應以理性和學術研究的態度,嚴肅處理。」

  新報社評:「…將嚴肅的探討論流於淫褻色情,逾越社會道德底線,必然招致社會的批評。」

  在他們的評論中,不約而同地,使用了「嚴肅」一詞。但究竟他們有否想過,為何討論情、欲、性、愛,便一定須要嚴肅地處理?在使用「嚴肅」時,我們先應 該想一想該的使用,是否有理由?或還是只是借「嚴肅」一詞比威嚇的手段。濫用詞語,不合理地誤導讀者的思想。倘若他們沒有給予合理的証據或理由,解釋為何 討論性課題是一定要「嚴肅」,那他們才是不夠嚴肅及認真的一群。

再者,倘若沒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,嘗試以一些帶有情緒性的字眼影響他人的評鑑,去代替我們的論証,那便會犯下著色謬誤。

  曹文傑則認為學生報編輯有「道德風骨」。但「道德風骨」卻沒帶有任何內容。竟究何謂「道德風骨」?如果凡與社會主流意見不同的人,或反建制的人都叫有 「道德風骨」,那很多大賊也有「道德風骨」。明顯,所謂的「道德風骨」,只想誤導讀者,令讀者誤會學生報編輯是正義之士。但在這事件,就算他們是正義的, 都並不會影響他們行為正確性,亦不會因而合理化其行為。因為,一個有「道德風骨」的人,不一定會作出正確的行動和決策。就算學生報的動機是有「風骨」及善 意的,亦可以是眼高手底的。

  傳媒在事物上,亦把「人獸交」及「亂倫」這兩個詞,在文氣中,表達為負面詞語。似乎帶有一種口脗,當情色版發問有關人獸交及亂倫的問題時,便是下流及 不道德的。但傳媒並沒有交待,為何問及與人獸交相關的問題時,便是下流,及超越了社會的「道德底線」?究竟該「道德底線」是誰定的?

  還有很多很多著色字眼,我們不能在這裡一一盡錄。例如不必要地把他人描述成「岸貌道然」,濫用「露骨」,「衝擊」中國人社會的道德底線等。讀者只要留意五月七日之後有關本事件的新聞,便可以得到大量佐証。

三.人身攻擊

  把對手抺黑,也是在今次的事件中,常見的表現。任何人,不論他們的動機,或他們的背景為何,在一個健康的討論中,討論者都只應該根據理由和証據,去判斷一個論証的正確性。如果我們因某人的背景及動機,作為贊成或反對他的理由,那便犯下人身攻擊謬誤。

  在星島日報於七月五日,竟然有這樣的一個新聞標題:出位校友聯署撐「無罪」

內文如下:

「發起人亦有不少學運分子或前衛人士,如情色女作家兼中大性別究博士研究生李偉儀,她現在於兩份報章撰寫專欄,中大性別研究碩士生黃彩鳯。黃彩鳯曾於零四 年因反對中大『殺系』,以身阻擋當時中大校長金耀基的座駕而險被撞倒。她於同年曾憑着《卵子體慾》一片,奪得香港獨立短片及錄像比大奬,短片是她墮胎前夕 拍下的錄像日記。她於片中脫光衣服,把攝錄機當成自己的孩子,訴說她的內心掙扎;她又在鏡頭前自慰及觀看四級片影片當時曾引起極大爭議。」

「部分大專講師亦有加入聯署行動,如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講師葉蔭聰、浸會大學宗教教及哲學系高級講師陳士齊等。聯署團體則包括同志組織『香港彩虹』及『彩虹行動』、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組織『紫藤』及『午夜藍』等。」

筆者認為,這段新聞稿,表面是為大眾報導情色版支持者的背景。但實際上,卻處處暗含情色版的支持者,都是社會中的「出位人士」。「出位」在這脈絡之下,隱 含了「滋事」的意思。新聞報導,應該是持平和客觀的,就算是有立場的新聞,也不應該把不相干的報導加入,誘導讀者因人廢言。筆者不反對,在情色版支持者當 中,有一些人士及團體是被普遍地認定了是激進團體。但星島日報的報導,並沒有公平地把其他聯署人列出。這明顯是誤導讀者的行徑,誘導讀者想:「因為支持者 都是慣常的滋事份子,所以他才會支持這情色版。例如:因為李偉儀是情色作家,所以他支持情色版。又例如:因為黃彩鳯是前衛份子,所以他亦支持情色版。」

筆者為此種人生攻擊的報導感到震怒。星島日報的教育組,應該好好反省。為什麼經一整組人員校對核實的報導,依然是犯下如此大的錯誤?

  但在另一邊廂,情色版的支持者,亦不遑多讓。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發起的聯署當中,其中一點,竟然是一個陰謀論式辯護。

標題是:《中大學生報》作風耿直,過往得罪高層多

  內文則為:

「更令人擔心的是,由於《中大學生報》具耿直求真、積極批判的風格,故在過往數年,開罪了不少社會上有名有勢之人,當中亦包括校方高層。尤其在過幾兩年 來,批評中大校方「偽國際化」、反對校方胡亂砍伐校園樹本(即由校友發起的「保樹立人」運動)、反對院長委任制(中大的學院院長本為教職員民選)。當然, 我們會明白,被批的人,可能都希望將《中大學生報》除之而後快。現在中大校方沒有在多方面(包括學生、學生報社員、校友及民間團體)充分討論下,急急忙忙 就作出禁制編輯出版及分發刊物等決定,實難脫偏幫權貴、處事不公,甚至借機報復之嫌。」

  這種陰謀論,只是一種變相的人生攻擊。一方面把《中大學生報》塑造成不怕霸權的英雄大俠;另一方面把校方高層抺黑成小氣鬼。因為學生報過去的反對,所 以當權者便要借機報復。豈有此理!這種論証方式,狗屁不通。編輯組都換人了,試問數年前的學生報的賬,有什麼理由要算到今日的學生報之上。究竟學聯社會運 動資源中心又有什麼証據引起這個報復嫌疑?

  如果學生要反對中大高層的判斷,亦請不要以此為理據,因為這表現了支持者的有被迫害妄想的心態,而不是一個有理由的懷疑。

(第三節)

四.你也一樣謬誤

  在討論情色版是否不雅或淫褻,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游靜說:「報章的風月版就評一級,學生報就評二級……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是幾咁幼稚。」

去屆學生報執行編輯,吳嘉倫,亦在星島日報的訪問中表示,「現時不少報章風月版也有類似故事,但內容流於傳統,如性幻想對象必然是身材豐滿的年輕女性,因此該報希望提供不同性幻想的模式,例如自慰等。」

  曹文傑亦指出《聖經》中也有亂倫的情節。所以情色版並無不妥。

  但以上的辯護都犯了「你也一樣謬誤」,他們都企圖指出其他亦犯了與情色版同樣的錯誤,以証明情色版的正確性。但兩個人做了同樣的錯事,並不會使該錯事 成為正確。其他刊物是否不雅,是另一個問題,情色版是否不雅,並不會因為《聖經》和報章風月版都同樣不雅,而成為正當的。因為,或許我們可以同樣的理由, 指出原來《聖經》和報章風月版,與情色版一樣,都同屬不雅。信想情色版編輯並不是把自己與報章的風月版同化,使一人誤會他們其實是想寫一份風月版。如果以 這樣的論証作辯解,只會令人覺得是五十步笑百步,原來情色版想做色情風月,卻礙於文字功力,所以不夠報章的淫。

李偉儀說:「傳媒用『變態』來形他們(情色版),但這幾天社會和傳媒的討論氣氛更變態,根本是將人擺上刑台而感到興奮。」

這算是一個什麼的理由?李偉儀究竟想辯護什麼?莫非他想說兩個變態的人走在一起,他們便會一起變成正常人?

  一個比較正確的辯護策略,應該是拿出証據,証明情色版中,不論是文字、企圖和編輯手法等,都與報章的風月版有本質上的分別。情色(Erotic)是一 種有關愛慾的討論課題,古希臘哲學家已經開始討論;而色情(Porno),則是一種目的在於逗起人性欲的活動。兩者的目標分明。如果情色版能拿出証據及理 由証明自己是情色而不是色情。又何需要指出其他刊物一樣犯錯?

五.轉移視線

  東方於五月八號的社評則說:「學校是學術機構,並非性愛研究中心,學生的責任是讀好書,絕不應該溺於性事,校園應是研究學問的聖地,豈能成為胡天胡帝的伊甸園。」

  說一些空洞的大方向為目標,誰會反對?大致上,沒有正常人會於無理的情況下,反對世界和平,人人吃得飽及人人有書讀。東方社論寫出這樣的結論,究竟跟 情色版事件有何相干?如果有人試圖以一些與論証不相干的東西,藉此迴避論証及討論。這便犯了轉移視線謬誤。這個情況就有如,當你和朋友爭論究竟誰是誰非 時,朋友突然間對你說:「喂。你睇一睇那邊的風光多美。」當你回過頭來,你便已經忘記了應該從何繼續討論。

  同樣地,倘若我們想討論情色版是否不雅。就算編輯舉出一大堆情色版的製作目標,亦無補於是。因為「香港的性教育是否良好」、「身體有否被物化」以及 「香港人的性觀念是否多元」。這些都是不是判定刊物是否不雅的條件。要判斷情色版是否不雅,我們可以提出我們對不雅的的定義(包括法律定義,日常定義及其 他…)。再判斷情色版是符合那些定義。我們亦需要解釋為何某一組定義,於該處境下,會比另一組定義合理或更適用。

  再閱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的辯護:

「大學的使命是維持自由的言論空間,思考和反省社會生活之問題,而不是盲從主流意見。在這一點上,《中大學生報》不但歷史悠久,且更扮演著同學與眾多社會 事件之間的橋樑,並致力發掘眾多於主流傳媒未能充分多元討論的社會實況。單以最近一期為例,就包含有關天星、皇后、台灣樂生園等人民規劃事件,以至到警權 問題、五.一勞動節行動的報導,社會運動人物專訪,討論資本主義與基層人士生活關係等。觀乎過往,《中大學生報》也培養了不少同學,畢業後獻身人權、基 層、性別平等、綠色等社會運動。故此,《中大學生報》在社會上亦擔當著重要的社會輿論角色。因此,《中大學生報》能夠在自主、獨立及充分的言論自由的情況 出版,實有其重要的社會意義,亦是中文大學學生組織歷來反思社會的優良傳統之一。」

總括一句,以上一大段也是轉移視線的手法。就有如被人罷官的一眾對皇上說:「臣等,無功都有勞啊!」

(第四節)

六.偷換概念

  在討論中,如果有人試圖把在一概念,以其他概念代換,藉以混淆視聽。我們便犯了偷換概念。

  學生報資料主任,陳玉峰則說:「…我不認為我們做錯事,我們現在是維護一個討論空間和平台,讓人去討論性。」

  把「情色版」代換成廣義的名詞片語──「一個討論空間和平台」,這無助於討論情色版是否不雅。因為在偷換概念之後,「情色版」不見了。假如有人問陳玉峰借一百元,之後不還錢。理由是「…我不認為我有借錢,我過去只是借了他一張紅色的紙張。」相信他亦不會接受吧。

「僻義」是其中一種偷換概念的手法。犯案者嘗試,在沒有合理的語文基礎和理由下,自行為詞語另造一個全新的意義,以亂淆視聽。學生報財政李雅庄指:「情色版是另一種有深度,也是另類的文學手法。」

  但究竟他所指的「另一種深度」和「另類的文學手法」是什麼呢?明顯,這只是為了迴避問題的回答。如果他的情人一腳踏兩船,卻對他說這是「另一種專 一」,不知道他會否接受?倘若他認為情色版是沒有錯的,他應該正面地討論及論証情色版是有深度的,釐清社會及傳媒對情色的的誤解。

七.訴諸暴力

最後,劉濟昆更毒。竟然來一招提醒學生報的女編委「亮相電視,謹防嫁不出去。」

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恐嚇呢?

總結

  有些例子是同時間犯上了多個謬誤。但為了方便討論,亦為求生動,加上討論雙方又十分慷慨,捐出了十分多的例子,所以在分析謬誤時,所枚舉的例子,都不必重覆使用。希望以上文章,能幫助讀者,培養仔細分析報章的能力,避免不必要的激情,把思考的功夫,交還大腦。


後記:

終於都鬧出國際笑話!

社會上的聲音雖然很多, 但大部份的意見, 都只是得啖笑. 完全捉不到問題的核心 ---- 根據法律的標準, 究竟淫審處有否理由判情色版為第二類刊物?

最後, 他們更要算到聖經的頭上. 究竟這個笑話何時了結? 如果給外國人發現有數十人投訴一份小小的學生情色版, 給他們發現有二百多人反投訴聖經. 他們不笑破肚皮才怪. 因為這反影了香港是一個極愚蠢和保守的都市. 衛道之士和出位人士就有如兩個小孩打架, 互相指責誰先動手. "點收科?"

情況發展下去, 一定會牽連更多的問題: 如明光社反對同性戀, 淫審處判商場中的大衛像為第二類物品, 宗教與道德的問題等. 但不論之後引起了什麼的討論, 都一定沒有好結果, 卻只會帶來社會分化, 因為相方都缺乏理性, 結局注定摱罵收場, 待大眾對這課題失去興趣後, 不了了之. 社會會因為這次事件而有進步嗎?

請問大家有了解過法律中, 判斷淫褻物品的五個標準嗎? 究竟情色版又有否違犯那五個標準? 橫豎都鬧大了, 請大家不要讓事件不了了之. 請為社會帶來更多理性討論, 不要摱罵.

睿哲文化學會仝人謹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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